苏财农[2006]56号
苏农计[2006]35号
各市财政局、农林(农业)局: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省委、省政府已将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列入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之一。现将2006年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项目申报事宜要求如下:
一、安排重点
2006年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项目安排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突出重点区域。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在苏北、苏中地区和苏南的六合、高淳、溧水、丹徒、丹阳、扬中、金坛、溧阳等8个县(市)实施,重点在苏北地区;畜禽场沼气治理项目主要安排在苏南、苏中和苏北部分地区实施;秸秆气化项目主要安排在经济实力较强,组织管理水平好的村,在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泰州、南京、苏州等地实施。优先安排具备沼气和秸秆气化建设的相关条件,实施“三清工程”的农村环境整治试点村。优先安排已建和在建的生态农业县、生态农业示范区,优先安排体系健全、技术力量强、资金管理规范的地方和已有工作基础、集中成片、整体推进的地区,优先安排苏北1011个经济薄弱村。
二是突出集中建设形成规模。鼓励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建设情况及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突出重点、连片推广、形成规模。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以村为单位,项目户的安排要相对集中,每村的项目户不少于100户,项目村要有村庄规划。
三是突出施工技术力量有保障。农村沼气建设实施专业化施工,施工人员必须获得“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各地拟报的沼气项目建设规模必须与有资质的施工人员数量相匹配。每申报建设30个沼气池要有1名获得“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员。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和秸秆气化工程建设要有技术力量雄厚,且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企业进行。
四是突出原料充足。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村要有传统的养殖习惯,项目户养殖猪存栏不少于3头。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按照养殖种类及规模进行分类,拟建设小型沼气工程的养殖场养殖规模为年存栏猪1000头—3000头,牛100头—300头,鸡5万羽—10万羽;拟建设中型沼气工程的养殖规模为年存栏猪3000头—5000头,牛300头—800头;拟建设大型沼气工程的养殖规模为年存栏猪5000头以上,牛800头以上;鸡场原则上不安排建设中、大型沼气治理工程。秸秆气化项目村要有丰富的秸秆资源。
五是突出群众、养殖场自愿。农民群众、养殖场是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建设的主体,也是使用者和最终受益者。目前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建设所需资金大部分由农民和养殖场投入,省里原则上补助1/3,因此必须坚持农民、养殖场自愿自主建设,并出具所需建设资金承诺函,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
六是突出地方政府有积极性。项目所在地政府具有发展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的积极性,并安排资金用于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建设,有健全的农村能源推广管理机构。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以村为实施单元,县统一集中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农村“一池三改”标准规范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8立方米左右的水压式沼气池和配置沼气灶、沼气灯、管路、仪表等附属设施。通过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引导农民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户用沼气池建设要与改圈、改厕和改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实现人、畜粪便自流入池。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引导项目村开展改院等配套建设,鼓励因地制宜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猪—
|